733.甲乙意圖勒索綁架丙,丁知情後圖分一杯羹,乃加入看管丙,丁之所為屬: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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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宇凡ig:Yu_Fan_2 高三上 (2021/08/21)
[普及知識絕不販賣,考友歡迎討論]按正共犯區分理論,實務係採「主客觀擇一理論」,亦即主觀上為自己犯罪或客觀上實行構成要件行為皆論以正犯。(25上2253判例) 查本案之丁實行部分構成要件行為,且主觀上為自己犯罪,依上述實務見解,或主觀說、客觀說,皆成立正犯。 次查其與甲乙有事後相續之犯意聯絡,按通說,見解,為繼續犯之「相續犯」,符合共同正犯之要件。 另外,關於正共犯之區分,德國通說系採「支配性理論」,核心有犯罪支配力者,為正犯;反之若為邊緣、支配力低者為共犯,本案之丁依此說,直接看管受害人,自非邊緣地位,而為具有犯罪支配力之共同正犯。 另外詳細關於「客觀說」、「主觀說」、「修正客觀說」、「主客觀混合說」等等。詳可見日派學者與德派學者所著之刑法總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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