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那一個機關為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2項所定義之行政機關,而非屬內部單位者?
(A)A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
(B)A縣環境保護局
(C)A里長辦公室
(D)A縣政府法制室
統計: A(566), B(3241), C(642), D(88), E(0) #184184
詳解 (共 10 筆)
如何區分行政機關之內部單位或非內部單位?
(1)內部單位:
無 獨立之 組織法規、編制、預算、印信。
不可 以自身名義 對外為行政行為。
ex訴願審議委員會、
地價與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
臺北市政府人權委員會、
新竹縣政府民政處、
內政部民政司、
法制室、
里長辦公室
(2)非 內部單位:
獨立之 組織法規、編制、預算、印信。
可 以自身名義 對外為行政行為。
ex南投縣環境保護局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六條(行政機關之名稱)
| 行政機關名稱定名如下: |
| 一、院:一級機關用之。 |
| 二、部:二級機關用之。 |
| 三、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 |
| 四、署、局:三級機關用之。 |
|
五、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 只有(B)A縣環境保護局符合 |
下列那一個機關為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2項
所定義之行政機關,而非屬內部單位者?
(A)A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
(B)A縣環境保護局
(C)A里長辦公室
(D)A縣政府法制室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6條 行政機關名稱定名:
1 院:一級機關用之
2 部:二級機關用之
3 委員會: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用之
4 署、局:三級機關用之
5 分署、分局:四級機關用之
第23條 機關內部單位分類:
輔助單位:
辦理秘書、總務、人事、主計、研考、資訊、
法制、政風、公關等支援服務事項之單位
第25條 機關內部單位層級分為一級、二級,得定名:
1 一級內部單位:
(1)處:一級機關、相當二級機關之獨立機關
及二級機關委員會之業務單位用之
(2)司:二級機關部之業務單位用之
(3)組:三級機關業務單位用之
(4)科:四級機關業務單位用之
(5)處、室:各級機關輔助單位用之
2 二級內部單位:科
第27條 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及三級機關,得依法
設立掌理調查、審議、訴願等單位
行政機關:台北市政府局或處、縣市政府局。縣市政府處為單位。
(A)A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
委員會??
縣不是地方自治團體嗎...
為什麼是適用中央的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