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公務員受到行政懲處之免職處分,得提起何種行政爭訟?
(A)申訴、再申訴
(B)申訴、復審
(C)復審、撤銷訴訟
(D)訴願、撤銷訴訟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nita790702 (2014/02/27)
公保法 25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免職),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後起之秀_莊弘明 高三下 (2017/12/10)
撤銷訴訟=最終判決為你的處分機關敗訴
7F
夜裡總會發光的星 小一上 (2018/04/26)

免職-復審行政法院

記★-★★-...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8F
syuan 大三下 (2018/06/27)

243號解釋:

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對公務員所為之免職處分直接影響其憲法所保障之服公職權利,受處分之公務員自得行使憲法第十六條訴願及訴訟之權。該公務員已依法向該管機關申請復審及向銓敘機關申請再復審或以類此之程序謀求救濟者,相當於業經訴願再訴願程序,如仍有不服,應許其提起行政訴訟,方符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法理。



27 公務員受到行政懲處之免職處分,得提起何種行政爭訟? (A)申訴、再申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