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刑法總則第四章章名為「正犯與共犯」,所謂「共犯」一詞,包含:(A)教唆犯與..-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龜龜 高一上 (2012/10/14)
刑法總則第四章章名為「正犯與共犯」,所謂「共犯」一詞,包含:(A)教唆犯與幫助犯(B)共同正犯、教唆犯與幫助犯(C)共同正犯與教唆犯(D)共同正犯與幫助犯~解析 :「共犯」的問題:一、何謂「共犯」呢 ? 實務及學界因認定及範圍各有不同,甚至學者間所持之見解及所用之名詞各有異處。因此,在文章上或溝通上,便難精確的指出範圍。二、但在此也提供比較好記的體系,亦即在說到「共犯」時,通常指的是「教唆犯」及「幫助犯」而言(但有人稱該兩者為「參與犯」,所以由此處觀之,即可知「共犯」真的很難定義喽 ! )。理由:(一)傳統之狹義「共犯」即指「教唆犯」及「幫助犯」。(二)93年新修的刑法第四章章名,由「共犯」章改為.....看完整詳解 |
6F
|
7F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