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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刑法總則第四章章名為「正犯與共犯」,所謂「共犯」一詞,包含:
(A)教唆犯與幫助犯
(B)共同正犯、教唆犯與幫助犯
(C)共同正犯與教唆犯
(D)共同正犯與幫助犯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龜龜 高一上 (2012/10/14)
刑法總則第四章章名為「正犯與共犯」,所謂「共犯」一詞,包含:(A)教唆犯與幫助犯(B)共同正犯、教唆犯與幫助犯(C)共同正犯與教唆犯(D)共同正犯與幫助犯~解析 :「共犯」的問題:一、何謂「共犯」呢 ? 實務及學界因認定及範圍各有不同,甚至學者間所持之見解及所用之名詞各有異處。因此,在文章上或溝通上,便難精確的指出範圍。二、但在此也提供比較好記的體系,亦即在說到「共犯」時,通常指的是「教唆犯」及「幫助犯」而言(但有人稱該兩者為「參與犯」,所以由此處觀之,即可知「共犯」真的很難定義喽 ! )。理由:(一)傳統之狹義「共犯」即指「教唆犯」及「幫助犯」。(二)93年新修的刑法第四章章名,由「共犯」章改為.....看完整詳解
6F
夢想起飛 高一上 (2015/05/15)
共同正犯,視為正犯,
共犯意指,教唆犯和幫助犯。
7F
simonlinhhh 大一上 (2015/05/15)
可以把共同正犯的「共同」解釋為犯意聯絡或在整個案件中具有支配地位(把風)
8F
Allen Li 高三下 (2017/06/14)
第 31 條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當中提到共同施行不就是共同正犯嗎?真怪!誰來解惑

27 刑法總則第四章章名為「正犯與共犯」,所謂「共犯」一詞,包含:(A)教唆犯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