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27484
年份:114年
科目:保險法規(含概要)
27 甲因心智缺陷導致無法為意思表示,經法院裁定監護宣告,指定其子乙為監護人。後乙以甲 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指定自己為受益人。丙保險公司核保後,甲遭遇 車禍不幸離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無法為意思表示,該保險契約自始不生效力
(B)乙僅得請求喪葬費用之給付
(C)丙得向車禍肇事人行使代位求償權
(D)就喪葬費用之給付,乙得與丙於保險契約中自行約定數額,不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 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