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甲意欲開槍殺乙,誤丙為乙,將丙擊斃。甲對於丙成立何罪?(A)殺人既遂 (B..-阿摩線上測驗
2F becky87124 小一下 (2017/03/16)
針對未遂犯之規定,刑法第二十五條有所規定:「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友特別規定者,為限。」,未遂犯之意義係指:犯罪行為人為實現其犯意,雖已著手實施犯罪之實行,但尚未達到既遂狀態之犯罪,其中包括普通未遂犯、不能犯與中止犯。 既遂犯係指犯罪行為人,經故意犯罪行為各階段如決意→陰謀→預備→著手實行→完成行為→發生結果,即構成犯罪行為之既遂犯。譬如:胖虎因大雄老在棒球比賽中被三振造成比賽輸球之事忿忿不已,早已心生痛毆大雄一頓之念頭(決意),...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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