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Shelly
書上所指,應該是被利用或強制或被騙去犯罪,這些狀況不會罰被利用者,但是一樣會處罰正犯喔!
可參考: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822
謝謝lkkcar, 我一直以為是指沒有明文規定處罰間接正犯
間接正犯:一、利用無責任能力人(14歲以下、心神喪失)。二、利用無犯罪故意人(不知情的人)。三、強制他人為自已犯罪(恐嚇)。
直接正犯---利用寵物狗 --法律上把狗貓當作物品=武器
27 老李於公園散步遛狗時,巧遇仇家小張,乃藉機放狗咬傷小張,請問老李屬於傷害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