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法院依法准許家庭暴力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應審酌子女及被害 人之安全,並得為下列一款或數款命令。下列有關命令之敘述何者錯誤?
(A)經法院同意,可過夜會面交往
(B)負擔監督會面交往費用
(C)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
(D)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並繳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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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4), B(66), C(4), D(44), E(0) #2592726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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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45 條 法院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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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1436
法院依法准許家庭暴力加害人會面交往其未成年子女時,應審酌子女及被
害人之安全,並得為下列一款或數款命令:
一、於特定安全場所交付子女。
二、由第三人或機關、團體監督會面交往,並得定會面交往時應遵守之事
項。
三、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或其他特定輔導為會面交往條件。
四、負擔監督會面交往費用。
五、禁止過夜會面交往。
六、準時、安全交還子女,並繳納保證金。
七、其他保護子女、被害人或其他家庭成員安全之條件。
法院如認有違背前項命令之情形,或准許會面交往無法確保被害人或其子
女之安全者,得依聲請或依職權禁止之。如違背前項第六款命令,並得沒
入保證金。
法院於必要時,得命有關機關或有關人員保密被害人或子女住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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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1447

小情  法條題,法規沒提到就不能選。

概念是對的,但題目問的是法官"可以"下那些命令。

而不是法官不選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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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130

請問上面的意思不是就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不讓子女跟加害人過夜,那法官也可以不要指定第五條,不就是反過來同意他們過夜嗎?????拜託有好心人回答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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