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取得是什麼意思啊?
票據權利之取得:1.原始取得: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而是依據法律直接取得物權(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1)發票(2)善意受讓~票據之善意取得(D)2.繼受取得: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取得物權(雙方合意-原始所有人和受領人的意思表示)(1)票據法上之繼受取得:ex背書取得(A)、被追索人因償還取得(B)(2)非票據法上之繼受取得:ex公司合併取得(C)
背書是法律術語,指的是在票據上簽名,票據所規定之權利由背書人轉讓給被背書人。
中華民國票據法第5條規定:「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4條:「票據出票人製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票據法所規定之票據為「匯票、本票、支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3%8C%E6%9B%B8
27.下列何者,屬於票據之原始取得?(A)背書取得(B)被追索人因償還取得(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