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七條規定,各機關對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賦予一定範圍之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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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角胡麻 大二上 (2020/12/28)
(A)分層負責明細表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八條 各機關為分層負責,逐級授權,得就授權範圍訂定分層負責明細表。 (B)職務說明書 任用法第 7 條 各機關對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賦予一定範圍之工作項目、適當之工作 量及明確之工作權責,並訂定職務說明書,以為該職務人員工作指派及考 核之依據。職務內容變動時,應即配合修訂職務說明書。 (C)工作規範 (D)職務列等表 任用法第 6 條 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 入職務列等表。必要時,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表,依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次,由考試 院定之。必要時,得由銓敘部會商相關機關後擬訂,報請考試院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