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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刑事訴訟,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定的制裁為何?
(A)得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B)得處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C)得管收
(D)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捷哥 國二下 (2016/06/09)
第 178 條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27.刑事訴訟,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定的制裁為何?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