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十二年國教國語文課綱在說明文本第二學習階段的學習內容揭示:「Bc-Ⅱ-2描述、列舉、因果等寫作手法。」此條文的學習重點為何?
(A)學習說明方法
(B)學習文本結構
(C)學習文體結構
(D)學習文本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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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7), B(578), C(186), D(80), E(0) #3121725
統計: A(337), B(578), C(186), D(80), E(0) #3121725
詳解 (共 4 筆)
#5867444
1.文體:文章的體裁=文章的主要表述方式,是對文章的概覽、對文章的整體印象。例如: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等。
2.文本:由文字符號所形成,具有某些意義表徵的語句或段篇,如廣告單、車票、報紙、書本等。
2.文本:由文字符號所形成,具有某些意義表徵的語句或段篇,如廣告單、車票、報紙、書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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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7450
文本表述
「文本表述」依其體用可分為「記敘文本」、「抒情文本」、「說明文本」、「議論文本」
及「應用文本」五項。第一學習階段以記敘文本及抒情文本為主,輔以應用文本的學習;
第二學習階段起加入說明文本;第三學習階段起則加入議論文本的學習。
「文本表述」依其體用可分為「記敘文本」、「抒情文本」、「說明文本」、「議論文本」
及「應用文本」五項。第一學習階段以記敘文本及抒情文本為主,輔以應用文本的學習;
第二學習階段起加入說明文本;第三學習階段起則加入議論文本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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