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嗎?
(A) 只能要求當事人提供,因為只與當事人有關
(B)只能要求第三人提供,因為當事人提供之文書、資料或物品欠缺客觀性
(C)不能要求當事人也不能要求第三人提供,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自行蒐尋相關事證
(D)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0), B(99), C(302), D(6029), E(0) #496241

詳解 (共 5 筆)

#837975
行政程序法

第 40 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
50
0
#1861433

第 40

nn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

12
0
#753233
33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關於行政程序中證據調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採職權調查主義 
(B) 行政機關得實施勘驗或交付鑑定 
(C) 當事人負有應行政機關要求提出證據之協力義務 
(D) 行政機關應就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證據一律注意

答:C 是"得"而不是"應"
10
0
#1169452
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
5
1
#754918
行政程序法第40條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