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政黨成立依據哪法令?向哪一單位登記? (A)集遊法,教育部 (B)政黨法..-阿摩線上測驗
1F 閃亮亮 大三上 (2017/12/23)
政黨法已於 106年12月6日公布實施 法規名稱:政黨法 公布時間: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4658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46條,自公布日施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 6項及人民團體法有關政黨之規定,自本法施行日起,不再適用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七條 (政黨設立之程序、應備具文件及政黨負責人之消極資格) 設立政黨,應由申請人於政黨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申請書、章程、一百人以上黨員簽名或蓋章之名冊、負責人名冊、成立大會及負責人選任會議紀錄,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案,經完成備案者,主管機關應發給圖記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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