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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汽車法規(中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5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 不得超過4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 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A)O
(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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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laire Chen 國一下 (2013/03/20)
第三章第五節 行車速度:1.行車速度,應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時速均不得超過50公里2.在.....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root 大一上 (2019/01/13)


不 得 超 過 50 公 里

4F
Ben9611089760 國一下 (2020/06/12)


時速均不得超過50公里

5F
吳依庭 高二上 (2020/10/21)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
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
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
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

法條出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93

145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 不得超過40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