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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地政士為何項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
(A)須有第三人同意之登記
(B)不動產契約或協議
(C)寺廟土地之處分登記
(D)書狀補給登記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Jing Chen 高三上 (2012/12/30)
地政士法  第 22 條          

地政士為不動產契約協議之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
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前,應向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繳納簽證保證金新臺幣二十萬元,作為簽證基金。地政士辦理簽證業務,因簽證不實或錯誤,
致當事人受有損害者,簽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其未能完全賠償之部分,由簽證基金於每一簽證人新臺幣四百萬元之範圍內代為支付,並由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對該簽證人求償。
前項有關簽證責任及簽證基金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地政士為何項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A)須有第三人同意之登記(B)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