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二、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1﹞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二、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三、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臺北市民某甲,未經許可違法經營幼兒園,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課處罰鍰。 針對該罰鍰之訴願案件,有權之管轄機關為何?(A)教育部(B)臺北市政府教育局(C)臺北市政府(D)行政院
24 臺北市民某甲,未經許可違法經營幼兒園,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