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 (B)胎兒,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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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6/23)
先搞懂民法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所以(胎兒)是未出生,故不符第6條,所以無權利能力,but重點來了,只要沒有死產,就是沒有胎死腹中,那麼這個活著的胎兒,其個人利益被保護,針對→其可享受之利益→就有 (當事人能力)。 B→民法第7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民事訴訟法第40條: 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A選.....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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