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關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責任規定,何者正確?
(A)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得不予處罰
(B)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應減輕處罰
(C)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
(D)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得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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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0), B(171), C(3376), D(523), E(0) #184665

詳解 (共 6 筆)

#222385
第 7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 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 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第 8 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
第 9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第 10 條
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發生,依法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 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事實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 務。
第 11 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命令之行為,不予處罰。但明知職務命令違法,而 未依法定程序向該上級公務員陳述意見者,不在此限。
第 12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 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第 13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 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44
3
#506820

A 沒有「得」
B 「得」

D「不予處罰」

29
0
#859803
明明就法條題正常的出法,哪來陷阱...
A 沒有得,其實就是「應」,屬強制性規定。未滿14歲一定不能罰。
B 得,14~18可以減輕。
D 無法辨認自己行為,不罰。
14
3
#154500
第 9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行政罰法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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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357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 不是故意或是過失 不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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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034
《行政罰法》 §9 (責任能力)未滿十四...
(共 26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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