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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住所地在桃園市的甲,於苗栗縣對住所地在新竹市的乙為侵權行為。乙對甲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何法院有第一審的管轄權?
(A)只有桃園地方法院
(B)只有苗栗地方法院
(C)桃園及苗栗地方法院
(D)桃園及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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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1/12)
簡單說,正常為以原就被(原告就被告),有契約時(得就原或被)(就原告或被告住所地),行為涉訟時,得就被告行為所在地管轄法院。 口訣:訟以原就被,雙方有契約,得從原或被,被告異地侵,得從被或異 相關法條臚列如下: 民事訴訟法(修正日期:104年7月1日) 第1條: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 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 地之法院管轄。 第12條: 因契約涉訟者,如經當事人定有債務履行地,得由該履行地之法院管轄。 第15.....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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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按讚 大四上 (2017/08/01)

28 住所地在桃園市的甲,於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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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社行高考已上榜 幼兒園下 (2020/03/09)

我自己白話文的理解:訴訟時,以原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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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0/04)
普通管轄(桃園市)與特別管轄(苗栗縣)

28 住所地在桃園市的甲,於苗栗縣對住所地在新竹市的乙為侵權行為。乙對甲起訴請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