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審判筆錄之敘述,何者錯誤?
(A)辯護人經核對審判筆錄記載有遺漏,得於辯論終結後2週宣示判決前,聲請法院定期播放審判期日錄音內容核對更正之
(B)告訴代理人認審判筆錄之記載有錯誤,得於次一期日前,聲請法院定期播放審判期日錄音或錄影內容核對更正之
(C)審判筆錄內引用附卷之文書,其文書所記載之事項,與記載筆錄者,有同一之效力
(D)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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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喵 高二上 (2020/09/11)
第 44-1 條審判期日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得全程錄影。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如認為審判筆錄之記載有錯誤或遺漏者,得於次一期日前,其案件已辯論終結者,得於辯論終結後七日內,聲請法院定期播放審判期日錄音或錄影內容核對更正之。其經法院許可者,亦得於法院指定之期間內,依據審判期日之錄音或錄影內容,自行就有關被告.....看完整詳解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10/22)

一週相等於一星期,民事訴訟法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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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5/22)
第 44-1 條
審判期日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得全程錄影。
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如認為審判筆錄之記載有錯誤或遺漏者,得於次一期日前,其案件已辯論終結者,得於辯論終結後七日內,聲請法院定期播放審判期日錄音或錄影內容核對更正之。其經法院許可者,亦得於法院指定之期間內,依據審判期日之錄音或錄影內容,自行就有關被告、自訴人、證人、鑑定人或通譯之訊問及其陳述之事項轉譯為文書提出於法院。
前項後段規定之文書,經書記官核對後,認為其記載適當者,得作為審判筆錄之附錄,並準用第四十八條之規定。

第 47 條
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

第 48 條
審判筆錄內引用附卷之文書或表示將該文書作為附錄者,其文書所記載之事項,與記載筆錄者,有同一之效力。
7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13)
(A) 辯護人經核對審判筆錄記載有遺漏,得於辯論終結後7日內,聲請法院定期播放審判期日錄音內容核對更正之

28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審判筆錄之敘述,何者錯誤? (A)辯護人經核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