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據集會遊行法規定,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而擅自舉行者,主管機關得採取之作為,不包括 下列何者?
(A)警告
(B)制止
(C)命令撤銷
(D)命令解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7), B(66), C(3724), D(176), E(0) #1893811

詳解 (共 4 筆)

#3064058

 集會遊行法第25條 

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該先申請許可的集會、遊行,沒有申請或許可被撤銷、廢止還擅自舉行。

二、經許可舉辦的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八條第一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補充:

合法➡︎廢止

違法➡︎撤銷

32
1
#3202836
許可作成後才有撤銷廢止問題 
(共 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3062103
第25條(主管機關之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共 2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706507
<集會遊行法>第25條 (主...
(共 20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