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下列何者非屬警察職權行使法所規定之警察職權?
(A)查證身分
(B)物之扣留
(C)警械使用
(D)進入住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 B(156), C(3221), D(480), E(0) #1893821
統計: A(18), B(156), C(3221), D(480), E(0) #1893821
詳解 (共 4 筆)
#3278099
警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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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1023
(B)警械使用是在警察法第9條(廣義的警察職權)
第 9 條
警察依法行使左列職權:
一、發佈警察命令。
二、違警處分。
三、協助偵查犯罪。
四、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
五、行政執行。
六、使用警械。
七、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
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
八、其他應執行法令事項。
警察依法行使左列職權:
一、發佈警察命令。
二、違警處分。
三、協助偵查犯罪。
四、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
五、行政執行。
六、使用警械。
七、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
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
八、其他應執行法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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