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至長逾幾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
(A) 1 個月
(B) 2 個月
(C) 3 個月
(D) 6 個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0), B(2804), C(400), D(253), E(0) #1893830

詳解 (共 4 筆)

#3278122

 社維法 追訴期 

5ca700f6d17fd.jpg#s-1023,277 

 

 社維法 執行期 

5ca7013831968.jpg#s-1024,332 

57
0
#3062131
第31條(訊問、處罰之時效期間)   ...
(共 1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6234187

無聊追加一下時效比較:D


行政罰法之裁罰時效: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行政罰法§27)

行政執行法之執行時效: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 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前項規定,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適用之。(行政執行法§7)

行政程序法之處理期間:(行政程序法§51)
1.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
2.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
3.行政機關未能於前二項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得於原處理期間之限度內延長之,但以一次為限
4
0
#5706594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1條 ...
(共 2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323730
未解鎖
                    ...
(共 3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