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戶籍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應為更正之登記」、「遷徙、出生、死亡、更正、撤銷或註銷登記,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登記。」為戶籍法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所謂更正之登記,係指戶籍登記完畢後,申請人或登記機關發現已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而與真實之戶籍資料不符,依法應辦理更正者而言。
28 戶籍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應為下列那一種登記? (A)更正之登記(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