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3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原有戶籍國民,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
28 某甲在臺北市原有戶籍,喪失國籍後,如經核准回復國籍時,應為何種登記?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