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某社區規約約定,區分所有權人不得於其住宅內設置各種中途之家。社區住戶甲因於其所有
之獨棟住宅內設置「未婚媽媽中途之家」 ,為社區管理委員依規約訴請甲遷離社區。於法院審 理本案時,甲得主張下列何種憲法理論?
(A)國民主權及參政權之理論
(B)基本權對國庫行為之效力
(C)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D)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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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63), C(786), D(2575), E(0) #2782524
統計: A(24), B(63), C(786), D(2575), E(0) #2782524
詳解 (共 6 筆)
#5494563
基本權利第三人效力
憲法上有關於基本權利的規定,於私人間的法律關係可否發生效力(重點應係在具體案件中法院透過何種民法(或其他私法)上的規定為適用、又如何於其中運用基本權利(乃至其他憲法的)法理以為本案的精確論證而予以解決),例如:職業棒球聯盟拒絕聘用轉檯球員條款規定,此時這些轉檯球員所遭受到的基本權利侵害,並非來自國家,而是來自私人,則憲法上有關於基本權利規範是否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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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4312
「第三人效力理論」是指在法律關係中,某個法律行為(如契約或行政處分)除了對其當事人產生效力外,也對未參與該行為的第三方產生影響。這個理論主要討論在不同法律領域,例如基本權利和行政法中,如何處理這種對第三方產生的效力。
簡言之概念,探討個人是否能在私法關係中,主張憲法上的基本權利來對抗其他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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