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化契約條款如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該條款無效
【補充】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1-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28 關於定型化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