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關於香港或澳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港澳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
(B)我國每年對港澳地區核准居留或定居的人數,必要時可以酌定配額
(C)港澳地區人民受聘僱於臺灣地區工作,適用與臺灣地區人民相同之規定
(D)港澳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的居留或定居,細部辦法由大陸委員會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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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1898), C(138), D(131), E(0) #1835204
統計: A(119), B(1898), C(138), D(131), E(0) #1835204
詳解 (共 3 筆)
#2975500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A)港澳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 (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B)我國每年對港澳地區核准居留或定居的人數,必要時可以酌定配額 (O)
第12條第2項:「每年核准居留或定居,必要時得酌定配額。」
(C)港澳地區人民受聘僱於臺灣地區工作,適用與臺灣地區人民相同之規定 (準用就業服務法第五章至第七章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第13條第1項:「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準用就業服務法第五章至第七章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D)港澳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的居留或定居,細部辦法由大陸委員會訂定 (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第12條第1項:「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其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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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4110
配額:
移民法9
主管機關得衡酌國家利益,依不同國家或地區擬訂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每
年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之配額,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但有未成年子
女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結婚滿四年,其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不受配額限制。
移民法25
主管機關得衡酌國家利益,依不同國家或地區擬訂外國人每年申請在我國
居留或永久居留之配額,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但因投資、受聘僱工
作、就學或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而依親居留者,
不在此限。
港澳條例12
香港或澳門居民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其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報
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每年核准居留或定居,必要時得酌定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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