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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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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選擇題)#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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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無年度 - 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選擇題)#89296 |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無年度 - 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選擇題)#89296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28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將其事實及理由通知廠商時,應附記廠商如認為機關所為之通知違反採購法或不實者,得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
(A)15日。
(B)20日。
(C)10日。
(D)3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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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TH
B1 · 2020/09/22
推薦的詳解#4280997
未解鎖
20日內提出異議。15日內提出申訴。
(共 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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