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據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教育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而提出申請留職停薪,其服務學校、機構
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所謂「下列情事之一」,不包括下列那一項?
(A)依法應徵服兵役
(B)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
(C)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六十五歲或重大傷病,且須侍奉
(D)經行政院或行政院授權所屬主管機關認定屬配合政策,經政府機關指派至國外協助友邦工作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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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日期:...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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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1.教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