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戶政:戶籍法規大意#81183 | 科目:戶籍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戶政:戶籍法規大意#81183

年份:108年

科目:戶籍法規大意

28 關於結婚後夫妻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夫妻之一方應於婚姻後 6 個月內,填具報告書向戶政機關聲明冠姓或不冠姓,以維護性別平等與交易 安全
(B)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C)有正當理由不負夫妻同居義務之一方,得向法院公證處申請回復本姓
(D)已向法院聲請採用夫妻分別財產制後,不得向戶政機關申請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3713777
未解鎖
姓名條例第 8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
(共 14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推薦的詳解#3920597
未解鎖
按姓名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得申...
(共 6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421734
未解鎖
名  稱:姓名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
(共 1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