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下列哪一種名稱才是教育法律規定的用語?
(A)辦法
(B)綱要
(C)標準
(D)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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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7), B(620), C(119), D(5266), E(0) #116692

詳解 (共 5 筆)

#260676

憲法--->法律(法.律.條例.通則)----->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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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934
法、律、條、通
(法律跳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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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451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律的名稱,有法、律、條例、通則四種。但截至現在止,還沒有稱為某某通則的法律,稱為律者似亦僅戰時軍律一種。大都分的法律均稱為某某法,如中華民國民法,中華民國刑法是。小部分的法律稱為某某條例,如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懲治盜匪條例是。至於哪一種法律,應該叫做法?哪一種法律應該叫做條例?沒有明文規定,依照慣例看來,大概暫時適用,或對於特殊事件適用的法律稱為條例,其餘都稱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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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64
罰寫:法、律、條例、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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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002
法律跳tone(練習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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