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原處分機關、上級機關
廢止:原處分機關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28.下列對「行政處分撤銷」與「行政處分廢止」之比較何者有誤? (A)行政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