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下列有關藥品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刊播內容須事前申請
(B)核准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
(C)應刊載廠商名稱、藥品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
(D)有效期自刊登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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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342), C(197), D(3080), E(0) #2865236
統計: A(27), B(342), C(197), D(3080), E(0) #2865236
詳解 (共 4 筆)
#5859114
(C) 應刊載廠商名稱、藥品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
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 46 條
藥物廣告應將廠商名稱、藥物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一併登載或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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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3740
藥物廣告,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有效期間為一年,自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算。期滿仍需繼續廣告者,得申請原核准之衛生主管機關核定展延之;每次展延之期間,不得超過一年。
前項有效期間,應記明於核准該廣告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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