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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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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7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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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78149 |
科目: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選試題_約僱人員: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78149
年份:
105年
科目: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28.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基於法規之申請不能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者, 得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申請:
(A)停止執行
(B)保全措施
(C)回復原狀
(D)暫時處置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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