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公務員於其離職後幾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A)一年內
(B)二年內
(C)三年內
(D)五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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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9), C(349), D(14), E(0) #165590
統計: A(5), B(19), C(349), D(14), E(0) #165590
詳解 (共 1 筆)
#294559
《公務員服務法》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
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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