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 第7條
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及其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之土地,得依有償撥用、協議價購、巿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之
28.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及其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之土地,取得方式不包含以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