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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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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係指:
(A)職等標準
(B)職務說明書
(C)職系說明書
(D)職務列等表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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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年 - 9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政風: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3938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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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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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9)
公務人員任用法 民國 99 年 07 月 28 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第 3 條 本法所用名詞意義如左:一、官等:係任命層次及所需基本資格條件範圍之區分。二、職等:係職責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之區分。三、職務:係分配同一職稱人員所擔任之工作及責任。四、職系:係包括工作性質及所需學識相似之職務。五、職組:係包括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系。六、職等標準:係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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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ric Lin
小四上 (2011/05/16)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條中有明定各名詞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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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敘述每一職等之工作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程度之文書,係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