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幹:教師針對某生無傷害性只為博取注意的干擾行為,採取不理會的方式因應,這是符合行為改變技術的何種做法?自己的解釋以行為功能來看,學生博取注意,是為了獲得外在刺激,如果去注意他,就是滿足他的行為功能,他下一次就會再用同樣的方式來吸引注意,所以這個時候不給他刺激(也就是不給他增強)→他就會覺得這樣做無法滿足他的功能,他不再做博取注意的 行為,也就達到削弱
過度矯正法
過度矯正法指塑造一個比錯誤發生前更好情境的一種方式,也是讓學生學會自我負責的方式。例如:學生若打破教室玻璃,除了得賠玻璃錢外,還必須從此負責玻璃的清潔工作。因此所有矯正行為必須和錯誤行為產生關聯,學生才能藉此反省,而非因懲罰而惱羞成怒。但矯正之前的討論與示範,與矯正之後的稱讚是非常重要的,其目的是讓孩子由懲罰中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28.教師針對某生無傷害性只為博取注意的干擾行為,採取不理會的方式因應,這是符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