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民間汽、機車業者提供民眾「代檢」之服務,其性質為何?
(A)顧客服務
(B)行政委任
(C)私經濟行為
(D)受委託行使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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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99), C(13), D(1686), E(0) #246594

詳解 (共 1 筆)

#5628351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

(A) 顧客服務→例如業者提供汽車修理、美容等服務
(B) 行政委任→通常由上級機關委託下級機關執行公權力,非屬民間服務
(C) 私經濟行為→不涉及公權力部分,例如向民間業者購買公務車等
(D)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

法規引用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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