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3年 - 103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_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試題︰刑法#124767
年份:103年
科目:(甄試)警大◆刑法
28.甲向乙借錢,撰寫借據一式兩份,上面載明甲向乙借錢新臺幣200萬元等文字,兩人各自保留一份。後來,甲聽說乙遺失該借據,因此甲拿出自己保管的借據,將其上數額從200萬元更改為20萬元。甲的行為應如何處斷?(A)偽造私文書罪(B)行使私文書罪(C)變造私文書罪(D)毀棄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