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何種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的方式,必須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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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陳俊羽 小一下 (2021/03/06)
整理→加速特推會;跳級鑑輔會 名稱: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 5 條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4 月 14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 ,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前項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一~三加速、免修特推會通過且向主管機關報備)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四~五跳級鑑輔會通過且向主管機關報備)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 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