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下列有關書面行政處分之送達,何者正確?(A)對公同共有人中之 1 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B)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可逕為送達(C)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本人時,將文書交付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未將文書交付本人,仍不發生送達效力。 (D)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有 2 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之 1 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