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據《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可以將原設立許可幼兒總招收人數二分之 一以下之名額,申請轉為兼辦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人數。關於上述之申請,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有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專用之室內活動室。
(B) 幼兒專用室內活動室與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專用室內活動室可明確區隔。
(C)兼辦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人數,每班以二十五人為限。
(D)幼兒園分班,不得兼辦國民小學階段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