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保險契約乃繼續性之契約,於法律行為成立生效後至履行完畢,常有情事變更之發生,導致發生契約當事人所無法預期之結果。對於保險契約就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民法第 227 條之 2 第 1 項情事變更原則之規定,亦適用於保險契約
(B) 保險法上「危險增加」之要件,除重要性外,尚須具有持續性及不可預見性兩個要件
(C) 契約成立後保險標的危險狀況有變動而足以影響保險人風險估計者,要保 人應負通知義務,方無違保險利益原則
(D) 情事變更原則其目的即係為衡平當事人間之契約責任,保險法第 59 條及第60 條所規定「危險增加」通知義務,被認為係保險法就情事變更原則之具體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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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契約成立後保險標的危險狀況有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