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2009 年八八風災重創台灣,各方建議,總統可依職權做出必要處置,以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上述的處置為何?
(A)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宣佈戒嚴
(B)總統得經立法院之同意發布緊急命令
(C)總統得依公民投票之結果發布緊急命令
(D)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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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1073), C(35), D(5483), E(0) #159801

詳解 (共 9 筆)

#121979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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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342

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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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97

力法院是追認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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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577
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應於發布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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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289
憲法 第39條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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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17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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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15
那立法院是什麼呢?!印象中好像有立法院同意...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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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5061

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但應經立法院追認,若立法院不同意,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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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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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45596
未解鎖
《憲法增修條文§2 Ⅲ》:  「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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