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
第 5 條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8 自住房屋之房屋稅稅率為: (A)1% (B)1.2% (C)2% (D)3..-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