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8以下關於情況決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為撤銷其訴願之決定
(B)於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
(C)為考量公益之制度
(D)原則上與法制主義有違,適用時應從嚴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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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6), B(28), C(21), D(118), E(0) #1425414

詳解 (共 3 筆)

#1493196

訴願法第 83 條

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 重大損害,經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 ,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

前項情形,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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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270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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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564

C.憲法和法律中的「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彼此之間可能衝突競合,於此情況下,若為維護公共利益而導致個人利益所有犧牲甚或受到侵害,仍必須基於衡平原則,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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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2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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