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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案件經地方法院簡易庭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經地方法院合議庭撤銷簡易程序之判決,改依通常程序審判,案件最後經最高法院諭知被告有罪判決確定後,受判決人已證明其被誣告者,其申請再審之管轄法院為何?
(A)地方法院簡易庭
(B)地方法院合議庭
(C)高等法院
(D)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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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大二上 (2012/06/23)
三審乃法律審,再審牽涉到事.....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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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2/27)
第 420 條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 ︰ 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 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 三、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 四、原判決所憑之通常法院或特別法院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 五、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之法官,或參與偵查或起訴 之檢察官,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 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 六、因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 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情形之證明,以經判決確定,或其刑事訴訟 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得聲請再審。
7F
胡愛晏 大二下 (2015/08/01)
第三審法院之推事有第 四百二十條第五款情形為原因者為什麼反而還是由第三審法院再審?
8F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19/07/09)

判決在第三審確定者,對於該判決聲請再審,除以第三審法院之推事有第
四百二十條第五款情形為原因者外,應由第二審法院管轄

案件經地方法院簡易庭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經地方法院合議庭撤銷簡易程..-阿摩線上測驗